为加快推进实施大学生“双证制”教育,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大学生就业,我市决定继续推出教育培训消费券,用于支持2010届在杭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的培训。6月24日,市政府与省教育厅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联合召开会议,部署2010届在杭高校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申领使用工作。副市长陈小平、省教育厅副厅长蒋胜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会议部署,在杭各高校2010届大学毕业生每人可申领500元教育培训消费券,使用期限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毕业生可自由选择杭州市[包括各区、县(市)]具有合法资质的学校、培训机构,参加指定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考核,于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取得相关证书的,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培训消费券,在2010年9月30日前向所在高校申请兑付。每人兑付限额为500元。培训费用不足500元的,按实际培训费用兑付。属于实施“双证制”教育专业的高职院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本校要求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陈小平在充分肯定前一阶段我市发放教育培训消费券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之后对2010届在杭高校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申领使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说,扎实做好2010届在杭高校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申领使用工作,市各有关部门和各高校要吃透政策,加强宣传和发动工作。相比2009届,2010届高校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申领使用工作在政策上有所调整,宣传和发动工作更为重要。市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各高校要认真总结2009届高校毕业生教育培训消费券发放工作的经验,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要以教育培训消费券的发放为契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在杭高校要敏锐捕捉社会对高素质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需求的信息,站在社会大视野中审视高等教育改革,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推动高等教育办学理念的更新、办学体制的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
蒋胜祥代表省教育厅对我市教育培训消费券发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坚决支持,并对2010届在杭高校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申领使用工作提出了要求。
|